招标信息

郪江流域大英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郪江流域大英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1招标公告

2025-07-16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郪江流域大英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许可〔2024〕2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英县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大英县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许可〔2024〕2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英县象山镇、隆盛镇、金元镇等;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郪江支流整治长度21公里,污染底泥清除15万立方米,改建污水管渠28公里,改建生态沟渠3公里,新建生态护岸40公里,新建生态步道4公里等附属设施;

2.3、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其中勘察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设计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郪江流域大英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期现场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勘察业绩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水利工程勘察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 。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资质认定以联合体分工要求为准。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③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17 日 00 :00分至2025年 08  月 05 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05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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