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羊头岭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调度中心升级改造及“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长治羊头岭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调度中心升级改造及“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4646001)已由中共长治市上党区国资委委员会党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长治羊头岭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山西长治羊头岭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调度中心升级改造及“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安全监控调度中心改造面积155.15㎡,改造内容包括墙体、顶棚、地面、门窗等,并购置配套相关软硬件设备。以实现矿山资源与开采环境智能化、技术设备智能化、生产过程控制可视化、信息传输网络化、生产管理与决策及生产经营科学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采购设备及材料的生产、采购、运输、装卸、安装、保护、调试及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验收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范围以本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本招标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质保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供应商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授权证明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委托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财务状况要求:
2.1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凭证、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社保缴纳明细(项目负责人)
2.2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4 18:00至2025-07-1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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