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5-45 |
2、项目名称: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开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2,820,000.00元 |
最高限价:282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汴财招标采购-2025-45-1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开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
2820000 |
28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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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招标内容:通过对开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信息采集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掌握开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分析评价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判断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是否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为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项目服务需求及其他相关要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费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得CMA证书,具有检测资质,检测范围覆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常规指标39项);
3.8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9特别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7月17日 至 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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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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