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龙子湖停车场噪声治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161.1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龙子湖停车场噪声治理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16〕692号、皖发改基础〔2017〕131号
1.4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龙子湖停车场噪声治理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合同估算价:1541万元
2.8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2.9招标范围:(1)盖外不落地直立式:合肥轨道交通4号线龙子湖停车场出入场线盖外两侧安装不落地式声屏障,约601米。
(2)盖内不落地直立式:合肥轨道交通4号线龙子湖停车场出入场线盖板内C区C-A、C-G至C-H轴、D区D-E轴、E区E-A轴安装不落地直立式声屏障,约190米。
(3)盖内落地直立式:合肥轨道交通4号线龙子湖停车场出入场线B区盖板内A-C轴和A-R轴安装直立式声屏障,阻断噪声向外部扩散,约112米。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声屏障施工业绩或钢结构施工业绩或建筑机电安装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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