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城西学校教育集团城西校区食堂劳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61.项目编号:JY(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城西学校教育集团城西校区食堂劳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3元/人/餐
5.采购需求:为泰州市姜堰区城西学校教育集团城西校区全体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城西学校教育集团城西校区供应一百多名教师的早餐、六千多师生午餐、两千多师生晚餐,城西幼儿园六百多名学生早点、午餐、午点。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三学年(2025年8月30日-2028年6月30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四表一附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经营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供应商需出具近两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或证明。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成交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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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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