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7-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14.5
最高限价(万元):214.5
采购需求:一次性使用电子胆道成像系统1台胸腔镜手术器械1套电子支气管镜1支旁流二氧化碳模块2台腹腔镜1支纤维输尿管肾镜1支前列腺等离子电切镜1套动静脉内瘘手术器械1台高频手术系统1台电子可视软镜(支气管镜,带操作孔)1台升温毯仪1台;手提式吸痰器1台电动吸引器1台微波治疗仪1台肺功能测试系统1套经皮黄疸仪1台婴儿培养箱(双面蓝光)2台高频胸壁振荡排痰仪1台新生儿监护仪2台盆底康复仪1台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1台电动洗胃机2台中频干扰电治疗仪1台生物刺激反馈仪1台微量注射泵1台监护仪1台;恒温箱(生化培养箱)1台制片染色一体机1台全自动核酸提取扩增杂交仪1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全自动酶免仪1台药敏鉴定主机升级1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标段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标段3: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1)元江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元江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元江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16 06:00至2025-07-23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