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水稻生产及安全用药宣传视频拍摄与制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7
项目名称: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水稻生产及安全用药宣传视频拍摄与制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万元;

最高限价:23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服务要求:拍摄制作宣传视频,详见服务需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4)采购范围: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水稻生产及安全用药宣传视频拍摄与制作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须在2026年6月10日前将全部拍摄素材(包括图片、视频等)以移动硬盘或固态硬盘方式交付,2026年6月20日前将视频成果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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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