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浦城县公安局民辅警综合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7
项目名称:浦城县公安局民辅警综合保险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5,000.00元

采购包1(浦城县公安局民辅警综合保险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4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4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浦城县公安局民辅警综合保险项目 3(年)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范、标准、规程 1,245,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具保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投标人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需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总公司的两个或以上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若同时响应则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17 至 2025-07-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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