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宁马城际铁路(马鞍山段)总承包项目机电及装饰装修分部物资(标识标牌、广告灯箱)招标公告

2025-07-17
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宁马城际铁路(马鞍山段)总承包项目机电及装饰装修分部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宁马城际铁路(马鞍山段)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上述项目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起自南京市,终点马鞍山市,包括南京段及马鞍山段。马鞍山段起自安徽省与安徽省省界,终点自当涂南站,线路全场27.726km,其中高架线26.48km,山岭隧道段0.66km,路基段0.58km。全线共设8座车站,全部为高架站,其中1座路侧高架两层车站,7座路中高架三层车站,并设当涂南车辆段一座。本分部为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马鞍山段)施工总承包项目机电及装饰装修分部,本分部主要负责7个车站装饰装修及车站附属设施(慈湖站、湖北路站、湖南路站、雨山东路站、采石河站车站、涂东站、当涂南站)、7个车站相应区间的动力照明、安检、通风、空调与供暖、车站给水与排水、消防、自动扶梯、垂直电梯等施工任务。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宁马城际铁路(马鞍山段)总承包项目机电及装饰装修分部项目标识标牌、广告灯箱。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

3.1.1 01 包件标识标牌、广告灯箱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标的物的生产、销售经营范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内铁路、轨道交通、公路、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产品同类物资(标识标牌、广告灯箱)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三份,如是中间商投标,则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近三年未发生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于2025年7月17日至 2025年7月23日(登录后查看)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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