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2025年城市节点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4

项目名称:2025年城市节点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15,663.9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节点亮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815,663.9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2025年城市节点亮化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15,663.9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节点亮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节点亮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3.项目组织机构: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2025年4月-2025年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缴费人员名单里必须包含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组织机构全体成员。(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至 2025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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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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