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中心化验室及环境监测站公用设施备品备件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中心化验室及环境监测站公用设施备品备件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心化验室及环境监测站公用设施备品备件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中心化验室及环境监测站公用设施备品备件框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3框架期限:1年。

2.4交货期: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需求进行少量供货或者大量分批次供货;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供货需求计划表后除特殊进口备件无现货有货期以外供货周期不得超过20天,少量紧急需求计划供货周期不得超过7天;特殊进口有货期的以实际货期为准,最长不超过3个月。

2.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2投标人应是专业的供应商,至少提供3个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化验室公用设施备品备件或类似供货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提供业绩表、合同及对应部分发票的复印件,以证实卖方具备供应能力。合同(证明)中应体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卖方工作范围及详细清单。

3.3投标人以往承担的项目中不得出现因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重大缺陷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案例,提供书面承诺。

3.4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以上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1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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