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公共教学楼和实训楼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7项目编号:KCF(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文山学院公共教学楼和实训楼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文山学院公共教学楼和实训楼建设项目是文山学院城南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子项(含西入口),总建筑面积37722平方米,计划投资9041万元。现需完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①基础资料核查:核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含建筑、结构、机电、装修等专业)、地质勘察报告、材料设备选型要求等基础资料,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②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设计图纸及规范,分专业(建筑、安装、装饰、市政配套等)编制工程量清单,确保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清晰、工程量计算准确、无漏项或错项。
③招标控制价计算:根据工程量清单、市场价格信息(需采用云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造价信息,缺项材料需提供市场询价依据)、取费标准(含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编制招标控制价文件。
④成果文件编制:出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报告》(含电子文件),内容需包含编制说明、计价依据、主要材料价格来源、综合单价分析表等附件。
⑤答疑与配合:针对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或监管部门对成果文件的疑问,提供书面或现场答疑;配合完成招标控制价的专家评审、备案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并以采购人最终委托内容为准。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全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并提交编制成果,并配合后续服务工作。
(3)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4)服务质量: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造价咨询服务标准、项目造价管理规定及审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范的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相关材料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相关标准发生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满足如下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度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1.5企业信誉:
1.5.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自行声明]。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土木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土木建筑工程)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1项单项建安工程费在6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单项造价咨询服务合同金额在15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或业主证明,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2.2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至少(含)配备3名专职造价人员,其中:至少2名人员持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3人员不更换承诺:供应商须承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项目人员的,供应商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采购人,且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并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且供应商需承担违约金3万元/次/人;若擅自更换拟派的项目人员的须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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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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