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采购第三方机构服务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开展经贸交流活动采购公告

2025-07-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购第三方机构服务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开展经贸交流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GZM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采购预算:核心人员为每人4.76万元、其他人员为每人3.56万元

最高限制价:核心人员为每人4.76万元、其他人员为每人3.56万元

数量:根据出团人员,据实结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分公司竞标的须提交总公司的授权函)、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社团法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4年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信用承诺

具体要求:供应商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文件,格式附后)

(2)竞标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时间: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每日时间上午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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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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