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综治中心建设工程多媒体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7-1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99,688.0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天河区综治中心建设工程多媒体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3,899,688.0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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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一批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80,599.73 | - |
1-2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一批其他信息化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19,088.33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的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施工等实施工作,因现场环境未达到实施条件的,经甲方同意后,可相应延长实施时长,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为30个日历日,试运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设备验收。设备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32个月驻场运维服务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天河区综治中心建设工程多媒体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天河区综治中心建设工程多媒体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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