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整套CEMS设备买卖合同招标公告
2025-07-17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整套CEMS设备买卖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整套CEMS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物资需求计划,需要采购用于广西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隐患治理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2套。
2.2招标范围: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2套。(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仓库。
2.3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货到广西石化现场。
2.4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13%。
2.5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供应商,且状态为正常,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不对产品8位品名做具体要求)。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与所投标产品同品牌的至少一项供货业绩。有效业绩证明应包括以下信息: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可隐去价格)、用户证明文件或技术协议部分内容。(此条款如与MR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此条款为准)
3.6 联合体及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 7 月 17 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 7月 22 日23时59分59秒……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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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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