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产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防水材料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17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产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防水材料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2025];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10809643.6077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

7.供货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规划200路以东、世茂大道以南、规划181路以北、智谷大街以西合围处

8.付款方式及进度:合同签署后,供应商按照甲方工程需求提供项目材料,采购人按到场数量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供应商100%货款,结算时,双方依据实际到货量签署材料结算单,供应商根据结算单数额开具发票(项目具体实施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付款约定)。

9.质量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所有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10.其他要求:

10.1以上单价及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商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施工条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自身价款及损耗、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税金、装卸费、运输费、包装、标记及服务商保护、保养措施的费用和相关服务费用等,此处采购人无需再向服务商承担任何费用。

10.2服务期限:2025年7月-2026年10月(具体时间按实际发生为准)7.拟定采购方式:评审+竞价,二次竞价方式,二次竞价间隔时间30分钟。

10.3主要服务需求:1)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卸车过程必须听从采购人现场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3)验收和计量货物交与采购人之前,由供应商妥善保管。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卸车及签收;货物进场后必须由采购人指定的专职人员验收验收单据经双方亲笔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但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货物质量的依据;如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有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检测。4)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5)供应商须保证发票的合法性,任何时间出现供应商发票的不合法性问题,供应商须负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技术参数要求:所有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7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时间为2025年07月18日09时至2025年07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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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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