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重碱车间蒸氨系统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淡液蒸馏系统节水减排改造及热母液升温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2025-07-1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重碱车间蒸氨系统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淡液蒸馏系统节水减排改造及热母液升温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于2005年10月投产,现产能为140万吨/年,配套有2套淡液蒸馏系统,均为填料塔;6座蒸氨塔,4座内冷式吸氨塔,蒸氨塔为筛板式蒸氨塔,型号Φ3000×46879(mm),在蒸氨塔顶部设有6个箱式冷却器,为保证单座蒸氨塔在检维修过程中其他蒸氨塔正常运行,减轻结疤,降低氨耗,减少蒸汽供热,将6座蒸氨塔冷凝液回收,计划建设重碱车间蒸氨系统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和重碱车间淡液蒸馏系统节水减排改造项目。现有6座蒸氨塔全部运行,蒸氨、吸氨工序氨气余热没有充分利用,因此为了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实施热母液升温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达到节能、降耗、减排的目的。。
2.2招标范围:
重碱车间蒸氨系统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淡液蒸馏系统节水减排改造项目及热母液升温节能技术改造的设计、咨询。
2.3设计服务期限
1.重碱车间蒸氨系统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淡液蒸馏系统节水减排改造
合同签订生效后70个日历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第二阶段:自交付设计初稿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审核等工作,出具最终版设计图纸及文件。
2.重碱车间热母液升温节能技术改造
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第二阶段:自交付设计初稿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审核等工作,出具最终版设计图纸及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如为青海省省外企业,须已经通过青海省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进青登记或承诺中标后办理进青登记(提供“青海省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查询记录截图或入青登记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5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招标代理公司统一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注: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7月18日9时00分到2025年8月7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09:3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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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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