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5年网络安全相关系统测试服务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2025-07-181.1项目概况:
结合国家对于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的重视程度,加强对企业内业务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能力。为进一步保证吉林电信重要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客户信息安全,因此需定期对相关系统的网络安全能力进行评估。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期 |
1 |
网络安全相关系统测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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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起至1年 |
……
1.2.1采购内容:网络安全相关系统测试服务项目,根据不同的网络安全能力分模块进行评估,评估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系统的功能、安全管理能力和数据传输能力等服务,并提供检测报告和整改方案,共计提供4次测试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1年。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800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至今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采购内容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为40万元或以上,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风险评估)一级或以上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9日8时30分至2025年07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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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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