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区渭河路及渭河一路综合改造工程(望洲三组A11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工程)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181、项目编号:42050220250600006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2-2025-00220
3、项目名称:宜昌市西陵区渭河路及渭河一路综合改造工程(望洲三组A11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工程)工程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5.720000(万元)
6、最高限价:85.72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工作,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不少于6人。(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招标人下达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任务书起1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确认后3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设计文件根据招标人时间要求分阶段提交,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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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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