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8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地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
1 |
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
项 |
1 |
1年 |
480000.00 |
说明 |
1、以上采购内容共1包,投标人须对所有报价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人民币480000.00元/1年;
3.最高限价:人民币480000.00元/1年;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独资(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七)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投标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提供《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