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2023-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19,000.00元
采购包1(沙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2023-2024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1,41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19,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28,3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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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1(项) | 否 | 1.对沙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存量不动产登记档案约57435宗(包含总确权、证明、产权、产权注销等类别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包括档案整理、排序、打页码、制作卷内目录、制作打印封面卷皮、卷盒、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等规范化整理,同时进行分类扫描、归档、图像处理、审核、装订、上架、上传;将全部档案扫描电子化,完成纸质档案扫描等工作;按要求建立电子化档案数据库并将数据挂接至我区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规范化、电子化管理。 2.档案整理须符合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流程并严格按照相关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执行。项目依据《档案法》、《档案装裱技术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档案著录规则》和《三明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 | 1,419,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始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②福建省外企业必须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提供证明材料。③供应商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明材料。;(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18 至 2025-07-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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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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