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环卫过渡期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8项目编号:FJHXCG2025003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环卫过渡期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8.4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4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宁德市蕉城区环卫过渡期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1 |
684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684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只接受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7月21日至 2025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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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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