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大型机械实时监控、临海东站门吊区域、仓库增设视频监控摄像机谈判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公告

2025-07-18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大型机械实时监控、临海东站门吊区域、仓库增设视频监控摄像机谈判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省交通集团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需求为浙江省内,就温州西站、丽水经营部、缙云站、永康东站、武义站、乐清湾站的门吊、正面吊、汽车吊作业区域加装球机及布线、存储扩容、接入浙江省交通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对应系统,以及增加临海东站仓库、门吊区域监控摄像机、增加头门港站门吊、正面吊区域监控摄像机并做对应存储扩容,作业区域视频接入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对应系统提供服务。资金来源:自筹。暂估采购数量2项,合并实施预算32.56万元,控制价32.56万元。因采购需求明确,但有多种实施方案可供选择,采购人需要与供应商交流谈判和比较分析后,研究确定实施方案的,拟采用公告邀请采购的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须资格,出具承接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自2022年01月0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截止时间止,提供与本项目相关完成过类似产品供货合同至少1份(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应完整明晰可辨)。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 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7-19 00:002025-07-2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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