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易佳供应链新巨龙煤矿年度食堂食材全品类配送采购服务供货商招标公告
2025-07-1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易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易佳供应链新巨龙煤矿年度食堂全品类配送采购服务供货商招标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山东能源集团山东能源集团易佳供应链新巨龙煤矿年度食堂食材全品类配送采购服务供货商招标项目,委托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采购。
本次招标共计 1 个标段,见下表,投标人应对所选标段进行整体投报,不允许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报。
本次招标主要配送单位为山东能源集团发展服务集团鲁西分公司新巨龙服务中心食堂(包括矿內职工食堂两处,矿外龙安公寓食堂一处)。
标段类别明细如下:
序号 |
类别 |
招标内容 |
参考型号及简要说明 |
1 |
禽蛋、蔬菜、牛羊猪肉、鸡肉类(0税率) |
蔬菜 |
颜色鲜嫩有光泽,叶茎完整,无杂物;无虫蛀、无腐烂,**残留符合规定标准。 |
2 |
猪肉、猪副产品 |
食品检验检疫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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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牛肉、牛副产品 |
食品检验检疫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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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羊肉、羊副产品 |
食品检验检疫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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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鸡肉、其他鸡产品 |
食品检验检疫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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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干货、水果、海鲜水产、杂粮类(9%税率) |
干货 |
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7 |
水果 |
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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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海鲜水产 |
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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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杂粮 |
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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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冻货冻品熟食、调料副食、低价酒水饮料等(13%税率) |
冻货冻品 |
包装完好,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11 |
调料副食 |
包装完好,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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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低价酒水饮料 |
包装完好,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本次招标各标段推荐前 2 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 1 名为中标供应商。
本次招标年度中标人资格有效期 2 年(山东能源集团另行招标的执行山东能源集团招标结果,截至山东能源集团新招标结果开始执行之日),若需延长,以招标人公告为准。
所列品类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产品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说明要求。
中标入围单位实际配送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所表述配送单位,招标人不承诺业务量,以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为准。服务期内配送商品类别由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业务分配,根据实际配送情况对合作方式进行调整,对其分配有异议且拒不执行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并解除合同。
2.4 服务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交货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
2.5 交货地点:山东能源集团发展服务集团分公司新巨龙煤矿各食堂。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7 结算方式:对账周期以 60 天为账期进行对账核算,结算价=采购人核定且经采购人认可确认的供货价。
经采购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后,供货方根据招标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招标方财务挂账,招标方审核后确认供货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招标方根据客户回款情况予以电子承兑或银行转帐方式结算。货款账期根据我公司销售资金回笼周期来决定,结算账期约为6-9个月。
投标方须完全响应招标人结算方式,无法响应的视为评审资格不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年限自注册之日起应不低于三年,注册年限不足视为资格评审不通过。
3.2 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能力;
3.3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身份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3.5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2-2024 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或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8 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提供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0 本项目严禁中标人转包或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26日 23:55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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