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7-18 18:30:0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定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测)已由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定审服立审【2024】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城区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建及改建DN300-DN500排水主管约26km,新建污水支管约56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738座,新建4m³化粪池251座,新建2m³化粪池372座,新建隔油池72座,新建雨水口48座,污水厂废水池改造1项,叠螺脱水机更新4台,进水提升泵房潜污泵更新3台,外回流泵房污水泵更新3台。。招标控制价1,014,900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45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定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测);标段编号: dazw20250718005001;标段类型: 勘察;控制价:1014900.00002.5招标范围:标段1: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相关测量、勘察,并满足初设、施工图阶段设计要求,做好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工作,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2.6质量要求: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5)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7月18日 19时30分至2025年07月25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