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参与网络内容建设活动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8
项目名称:参与网络内容建设活动经费(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底前完成。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网络传媒雁塔采风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2(争做雁塔好网民系列主题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网络传媒雁塔采风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环节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争做雁塔好网民系列主题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环节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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