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营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8本付营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付营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付营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
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
月不需提供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编入响应文件)。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成交标准。
(三)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1 09:00到2025-07-2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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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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