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室外铺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67328m2,主要建设框架结构华为数据中心1栋、华为云计算数据大厦3栋、华为合作伙伴中心1栋、配套服务楼1栋及地下车库等。配套安全、环保等设施。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室外铺装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

(6)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2.1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3年3月-2025年5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3年3月-2025年5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3年3月-2025年5月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1日9:00至2025年7月26日9:00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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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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