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绩溪路院区)结算窗口全托管服务外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7-213.预算金额:本项目人员单价预算为7100元/人/月(包含人工成本和管理费),其中管理费不得高于人工成本的3%
4.最高限价:本项目人员单价控制价为7100元/人/月(包含人工成本和管理费),其中管理费不得高于人工成本的3%。
5.采购需求: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绩溪路院区)人工结算窗口服务外包项目,服务范围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绩溪路院区),拟派人员约28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绩溪路提供服务,服务的主要内容门诊和住院结算,包括建卡、挂号、缴费、查询、预约、扣费等操作;积极妥善处理病人投诉;协助院方做好登记工作以及业务宣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采购价格标准有效期最长为36个月。在价格标准有效期内,如招标人招标需求未发生本质变化的,中标人承诺根据招标人需求,按照本次中标价格提供服务。在价格标准有效期内,首期合同期限到期前,采购需求未发生本质变化的,招标人将进行后评价并根据后评价情况确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采购合同,如本项目中标人的服务资格、服务质量或服务能力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时,招标人有权利提前终止合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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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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