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赤峰市工程安全标识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7-21受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竞价采购方式采购赤峰市工程所需安全标识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本次竞价所涉及安全标识材料,为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使用材料,包含标的物的设计、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2、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 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全警示牌 |
60cm*90cm*2cm铝塑板 |
个 |
45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2 |
安全警示牌 |
60cm*90cm*2cm雪弗板 |
个 |
45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3 |
限速路标牌 |
40cm*40cm*2cm(304不锈钢) |
个 |
8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4 |
标识标牌 |
100cm*80cm*2cm(304不锈钢) |
个 |
50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5 |
标识标牌 |
120cm*80cm*2cm(304不锈钢) |
个 |
50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6 |
标识标牌 |
240cm*120cm*2cm(304不锈钢) |
个 |
50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7 |
标识标牌 |
3m*1.8m*2cm(304不锈钢) |
个 |
48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8 |
宣传横幅 |
10m*90cm |
米 |
300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9 |
警示贴纸 |
30cm*50cm |
张 |
60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10 |
警示贴纸 |
40cm*70cm |
张 |
60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11 |
警示贴纸 |
60cm*90cm |
张 |
600 |
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
(注:表中所列规格型号及数量为计划规格和估算量,只为竞价使用,实际按照采购人需求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采购人需求等原因,致使竞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实际供应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每次供应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3、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安全标识材料供应结束(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仅供参考,供货终止时间以采购人实际完工日期为准)。
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
5.1所供货物均应保证为全新且外观无损,保证成品坚固、美观且与采购人提供的效果图相符。
5.2内容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行业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涉及专业术语、技术指标等必须严谨无误。
5.3响应人应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高效的服务,包括广告设计、制作等各个阶段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和意见,对广告设计进行优化调整,确保采购人满意度。
6、报价要求:
6.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每一项的单价和总价、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价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报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价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响应文件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总价。
6.2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货物价款、税金、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
(2)货物包装费、设计、生产加工、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3)货物运抵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6.3含税到站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价。
6.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7、其他要求:
7.1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满足质量技术要求的,成交人须无条件及时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予验收,并收取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为该批不满足质量技术要求的货物金额的2.5%。因质量问题致使工期延误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7.2成交人需24小时为采购人提供供货服务,采购人有加急需求时,成交人需无条件满足采购人要求。
7.3响应人应承诺在距本项目施工现场60KM范围内具有能满足加工、制作、储存等功能的工作室或场所。
8、结算及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采购人出具本批次采购结算单,成交人依据结算单开具等额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付清本批货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结算单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8.2付款方式: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人支付货款。
9、竞价担保:
9.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履约担保
10.1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以采购人认可的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履约担保,该履约担保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0.2履约担保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10.3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相关经营项,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响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样票)。
四、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竞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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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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