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中医医院除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7-21项目编号:SXSD
项目名称:汉滨中医医院除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中医医院除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汉滨区中医医院除颜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中医医院除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中医医院除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至 2025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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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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