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2025年三季度备品备件物资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7-21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4号线是重庆轨道线网规划中的骨干线路,为西东—南北走向的放射线,主要功能是强化外围组团与城市核心区间的快速联系。本线路由民安大道站~石船站,线路途径渝北区和江北区2个行政区,串联了新牌坊、重庆北站、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唐家沱组团、鱼嘴组团、龙兴组团等重要区域。4号线线路全长约48.5km,共设车站24座。4号线控制中心位于大竹林控制中心与轨道交通5、9、10、环线共享。
本采购项目为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2025年三季度备品备件物资采购二次。
2.2 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 附件一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注册。
3.3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 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银行出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5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谈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轨道相关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买卖合同需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备查;买卖订单需提供购售订单完整截图、订单交易成功界面完整截图)。
3.6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提供“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网页查询截图)。(3)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投标人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7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申请;(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本采购项目接受代理商申请。
3.8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5 年7月 21 日 17 时30分至 2025 年 7 月24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获取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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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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