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2026-2028年非生产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21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2026-2028年非生产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
2.2 规 模: 两台350MW抽凝供热机组。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2026-2028年非生产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热电厂
2.5 服 务 期: 3年,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外包服务团队总人数为73人,涵盖职工食堂服务23人、部分后勤综合服务14人、全厂保安服务16人、非生产区域保洁服务14人、非生产区域修缮维保服务6人。具体工作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之一: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劳务派遣服务或人力资源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31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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