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温宿县城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建设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宿县城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建设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温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2024】0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温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温宿县城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建设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城区稻香路、复兴大道、托峰路等排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

    2.1.1 建设地点:温宿县

2.1.2 建设规模:对城区稻香路、复兴大道、托峰路等排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

2.1.3 工程投资额:1293万元    

    2.1.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1.6 其他:需要项目负责人     

    2.2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它要求: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年止。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从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 2024 年 8 月  11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止。

(2)未被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后,被有管辖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新疆)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指 2024 年 8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0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3.7 其他要求: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10时00分至2025年8月11日10时30分……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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