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凤凰生产点新增一台天燃气锅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凤凰生产点新增一台天燃气锅炉-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项目规模:/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含税)约为421.74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购置1台额定蒸发量为10t/h全自动立式燃气蒸汽锅炉,额定压力为1.6MPa(表压)。锅炉设备包括:锅炉本体,鼓风机(含消音罩),一级节能器,燃烧器,给水泵,高温循环泵、锅炉本体上的管道、阀门及附件,燃料输送(调压)系统,电控柜,仪器仪表,锅炉控制系统(要求有燃烧自动调节、给水自动调节、安全保护报警等功能),锅炉本体、一级节能器的保温,及其他满足锅炉安全稳定运行必须配置的设备(或装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8 工期:

(1)交货期:120个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的正式书面通知日期起计)完成设备制造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指导安装、调试: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历天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现场指导设备安装、调试。

注:①投标人可在上述工期要求的范围内自行投报本项目工期,并保证在投报工期范围内完成对应工作内容。

②招标人不保证合同签订后立即发出交货书面通知,各阶段工作时间以招标人最终发出通知记载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及成本,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③上述工期不包含试运行期。

④本项目提前工期不奖。

2.9 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自项目单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提供近两年(2023-2024)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提供说明)。

3.1.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包。

3.1.6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①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或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且不能再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唯一授权,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团队成员须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且须由投标人单位人员专人担任,并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17:00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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