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经颅多普勒、B包康复医学科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7-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SC

项目名称:兴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玖拾万元整(¥900000.00 ),其中A包采购预算为叁拾万元整(¥300000.00),B包采购预算为陆拾万元整(¥600000.00)。    

最高限价(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玖拾万元整(¥900000.00 ),其中A包最高限价为叁拾万元整(¥300000.00),B包最高限价为陆拾万元整(¥60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适用于所有标包):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包)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半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近半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产品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如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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