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申报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7-21本次招标项目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2026 年申报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与竞谈。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 至 2026 年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发行公司债券,本次选聘相关主承销商为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5 年至 2026 年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提供相关服务。
2.2 谈判范围:为招标人债券发行工作提供发行额度申报,发行材料制作,债券的登记托管、上市等服务;协调统筹参与申报发行本次债券的其余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债券申报、发行及存续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建人员充足、结构分工合理、综合素质高,有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的专业公司债券发行团队为本项目发行提供服务;
(2)根据市场情况,设计并提交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3)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发行工作计划,并对发行时间、发行期限、本息兑付安排以及资金用途等内容提供合理化建议;
(4)协助招标人就招标人债券方案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并与监管机构沟通; (5)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出具相关文件;
(6)制作申请公司债券所需材料并协助招标人报送申请材料,并与监管机构进行持续沟通,根据监管机构意见修改和完善申请材料;
(7)搜集市场信息供公司了解市场需求,组织承销工作;
(8)开展存续期内的管理工作;
(9)根据行业及类似项目惯例,需由主承销商负责完成的其他工作。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谈判范围调整的权利。若涉及之前公司债券已取得批单相关额度,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且成交人无条件同意。
2.3 服务期限:申报资料齐备的情况下,2 个月内取得有权审批机构发行批复;取得批复后 1 个月内完成首期债券发行,获批额度全部发行完毕时间不超过有权审批机构发行批复有效
期。除招标人书面要求推迟发行的情形外,若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满 3 个月时仍未完成首期发行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承销协议。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2.5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1)本次竞谈通过评审后按最后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 5 名成交候选人。
(2)招标人根据谈判小组出具的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成交人。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谈判申请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2 资质证明:谈判申请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4 号规定,暂未更换许可证的,可提供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3.3 企业信誉:谈判申请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因公司债券、短融、超短融或 PPN 等承销业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给予市场禁入或限制经营的情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申请。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07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
5.竞谈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竞谈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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