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基桩承载力质量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1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7-26 23:59
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基桩承载力质量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GS
1.招标条件
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路基基桩承载力质量检测服务招标等相关工作全面展开,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与西二环高速相交,向南途经南海区西樵镇、九江镇、江门鹤山市古劳镇、龙口镇、鹤城镇、址山镇,止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与新台高速顺接,路线全长50.601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34.5m,分离式路基为17.0m,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全线拟建桥梁总长19769 .05m/40座,其中特大桥7861.10m/6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大桥11369.75m/28座,中桥241.60m/6座;设长隧道1126.5 m/1座(双洞平均长度),桥隧比40.71%。设西樵(枢纽)、九江、古劳、凤鸣(枢纽)、龙口南、鹤城西、陈屋(枢纽)、司前北-石名(枢纽)复合式互通立交共8处。设龙口南服务区1处(与龙口南互通立交合建);设路段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作内容
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项目K0+000~K50+601范围内路基基桩承载力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施工单位施工存在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等。
(2)招标范围
序号 |
检测方式 |
里程 |
工作内容 |
暂定数量 |
备注 |
|
1 |
基桩承载力检测 |
单桩极限承载力 |
K0+000 |
里程范围内的各类基桩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 |
150根 |
|
2 |
复合地基承载力 |
K0+000 |
里程范围内的各类基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
15根 |
2.3工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检测工作。
2.4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工作内容如下: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对应施工标段 |
工作内容 |
JC-JZCZL-0 2 |
检测二包 |
TJ02~TJ04 |
标段范围内路基基桩承载力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对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施工单位施工存在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以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即有CMA证章)且计量认证项目包括基桩承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2023、2024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近三年的营业额累计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至少有两年盈利。(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6月~2025年5月)独立承揽过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的类似高速公路或国道项目路基基桩承载力质量检测业绩。项目业绩计算以签订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3.1.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为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承担过1个类似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基桩承载力质量检测业务 |
3.1.5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限制交易期内。
3.2其他: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若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及电话相同、使用相同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相同IP地址递交投标文件等国家法律法规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之一的,则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对应的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6 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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