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温泉乡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

温泉乡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

项目名称:温泉乡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交口县温泉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交口县温泉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快乡养老服务中心投用,带动提升全乡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根据山西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2号)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民发〔2016〕71号),结合 全乡实际,就乡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按照公办民营的原则,采购一家符合条件的运营服 务商,加快交口县敬老院投用,提升全县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现通过公开招标选 取合格的第运营服务机构,负表交口县敬老院的运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2服务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及医养服务,服务内容按照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 护理、临终关怀、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2.3运营期限:运营时限根据经营方前期投入、项目规模等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 年;

2.4服务地点:温泉乡养老服务中心;

2.5拟选取供应商数量:1家;

2.6项目性质:服务。

2.7履约保证金:为保障合同期内正常履行合同以及运营方异常退出的风险化解,运营公司 应在合同签订30日内使用对公账号向委托方递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 执照(含养老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或民办非企业的法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纳税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近三年内投标人“中国 裁判文书网”);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
(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2年以上机构养老服务运营经历,现仍从事机构养老运营:②) 投标人须具有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等专业管理和服务团队,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 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 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每日上午09时到12时,下午14时到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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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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