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第12包:电子汽车衡-采购-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_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第12包:电子汽车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1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1500-04-01-89525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第12包:电子汽车衡)采购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第12包:电子汽车衡)采购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汕尾电厂总体规划建设4×600MW+4×10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规划建设的4×600MW等级机组(即2×600MW +2×660MW)已分别于2008年、2011年建成投产;本期工程为二期5、6号机组扩建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在预留的5、6号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 | ||
招标内容 | 招标编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0724-2520N2474333电子汽车衡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工程进度及规范书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部分并以其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基本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或进口设备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递交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如果同一家设备制造商两家及以上的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该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全部无效。(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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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3.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需具有1个100吨及以上的汽车衡销售合同业绩。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产品的品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清单、技术参数表)。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后查看)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2日 9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30日 16时0分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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