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神经内镜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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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神经内镜系统采购 | 1,180,000.00元 | 1 | 台 | 主机及摄像头电击防护等级BF型或CF型,防水防尘等级≥IPX7。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投标人为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
2.投标产品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国产医疗器械)。
3.投标产品若属于进口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制造商或中国境内授权代理授权书。投标产品若属于国产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投标时厂家授权不作为资格要求,但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需提供中标产品的厂家授权。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7月22日 至 2025年7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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