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西南分局盐源光伏风电工程铁塔塔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22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采购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铁塔塔材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盐源光伏风电项目包含盐源白乌二期 180MW 光伏项目及凉风坳二期 40MW 风电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作,工程规模为白乌二期 180MW 光伏和凉风坳二期40MW 风电。凉风坳二期 40MW 风电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棉桠镇境内,建设规模为 40MW,拟布置单机容量 5.0MW 风电机组 8 台,叶轮直径 183m,轮毂高度 110m。接入已建凉风坳 220kV 升压站,对已建升压站进行扩容;白乌二期180MW 光伏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白乌镇西北部,光伏电站交流侧额定容量为180MW,直流侧安装容量为 207.20896MWp。本项目共包含 43 个 3.0MW 固定式光伏方阵、19 个 2.1MW 固定式光伏方阵和 8 个 1.5MW 固定式光伏方阵。项目采用“草光互补”模式,即在光伏电站种植牧草,发展现代养殖业,实现“一草两用”。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还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有利于当地、周边生态环境和气候的改善和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2、采购范围:本项目所需铁塔塔材的供货、运输及售后服务。
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需求规格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铁塔塔材 |
详见技术规范 |
吨 |
2500 |
加工图纸提供后 20 天内全部交货 |
5、交货地点: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白乌二期 180MW 光伏项目及凉风坳二期40MW 风电项目施工区指定现场。(白乌光伏厂区位于四川凉山州盐源县白乌镇牦牛坪,从梅雨镇沿 227 国道向北 19 公里处右转至扎拉山光伏厂,上山约有 18公里非铺装路面。海拔高度在 2500 米~3700 米之间,路面宽大平缓,无不良地质影响;凉风坳升压站从梅雨镇沿 227 国道向北 11 公里处左转至牦牛山牧场生活区,上山约有 18 公里非铺装路面。海拔高度在 2500 米~3500 米之间,路面宽大平缓,无不良地质影响。供应商可自行勘察选择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7.1 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7.2 甲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乙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验收合格,于每月 21 日由乙方提供上月 21 号到当月 20 号之间采购的材料实际供货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甲方要求于 25 日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甲方结算挂账,甲方于 60 日内支付本账期货款的 75%,每期扣除 3%的质保金,其余部分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约定比例支付。后期挂账支付按上述付款比例支付,包含本账期货款及上期剩余货款金额。在甲方支付每批次货款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材料金额为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
7.3 质保金为对应合同总价的 3%,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
日起 12 个月,质量保证期届满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质保金解付申请并经审核无误后,甲方在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乙方责任。
7.4 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上的收款单位与合同上的乙方名称不一致的,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未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甲方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应视为甲方违约。因发票瑕疵影响甲方付款的,自甲方书面或口头告知发票瑕疵之日起,甲方付款期限中断,付款期限自乙方重新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恢复起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铁塔塔材供货业绩,在近 3 年(2022 年 6 月-2025 年 6 月)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2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07 月 29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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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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