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及灭火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被公司批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企业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及灭火器材

2.2交货地点: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所在地

2.3招标范围: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企业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及灭火器采购

2.4交货期要求:灭火器自购买之日起7天内交货,微型消防站器材自购买之日起15天内交货

2.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单位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2.6质保期要求:1年

2.7最高限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如投标人不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时间计算)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情形:无。

3.2投标人需符合以下全部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3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相关证明资料可通过网络等官方渠道查验的,以开标当天的查验结果为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6时00分。

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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