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工程地质勘察、测绘、工程招标代理、节能评估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22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工程地质勘察、测绘、工程招标代理、节能评估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

标包一、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地质勘察和外业见证服务:(1)由勘察单位负责完成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运营楼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核心机楼土建工程的详细勘察,分别出具勘察报告并上传至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智慧勘察)备案,以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等工作。(2)由外业见证单位对整个勘察工作过程进行现场见证,监督成交的勘察单位严格按照优化后的勘察方案进行勘察,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报告。

标包二、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工程测绘服务: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工程测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量测绘、红线放样、建筑放样、竣工综合测绘、建筑物沉降观测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工前规定所要求必须完成的其他测绘内容。

标包三、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室外等内容)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完成施工总承包项目所需的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的相关工作。

标包四、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节能评估服务:收集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的相关基础资料;编制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工业节能评估报告书,为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节能设计咨询服务,按审批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协助办理报批手续,协助采购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取得批文前的其它技术服务工作。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

标包一、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地质勘察和外业见证服务:10.00万元(不含税)。

标包二、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工程测绘服务:4.50万元(不含税)。

标包三、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22万元(不含税)。

标包四、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节能评估服务:7.00万元(不含税)。

1.4服务周期:

标包一、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地质勘察和外业见证服务:接采购人通知后2天内进场,1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勘察工作、并出具相应初步勘察成果报告;待确定核心机楼基础形式后进行详细勘察,10个日历天完成详细勘察工作、并出具相应详细勘察成果报告。

标包二、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工程测绘服务:建筑放样和竣工测绘按阶段进行,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放样或者竣工测绘并分别提交测绘成果报告及电子文档。

标包三、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接受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起至协助采购人签订合同、完成招标代理项目资料归档止。

标包四、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节能评估服务: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根据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报告,并上报审批部门,确保最终审批通过。

1.5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和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标包一、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地质勘察和外业见证服务,成交供应商数量2个,第一成交候选人为地质勘察成交供应商;第二成交候选人为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成交供应商。

标包二、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工程测绘服务,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标包三、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标包四、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节能评估服务,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4个。

1.6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1.7(登录后查看)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标包一、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地质勘察和外业见证服务:地质勘察费用最高响应限价为9.1万元(不含税),外业见证费用最高响应限价为地质勘察费结算价的9%;

标包二、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工程测绘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4.5万元(不含税);

标包三、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响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计费标准的75%;

标包四、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节能评估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7.00万元(不含税);

各标包的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一、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地质勘察和外业见证服务: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注册证书、社保部门在2025年7月出具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二、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工程测绘服务: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至少涵盖工程测量)。

2.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三、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时间前[以供应商完成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核发时间)为准]具有预算金额(或中标金额)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业绩。[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招标主管部门核备过的中标通知书(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控制价信息报送表(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时盖章招标控制价封面)扫描件,原件备查]。

2.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注册证书、社保部门在2025年7月出具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四、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节能评估服务: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工业项目节能评估业绩。[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咨询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合同签订时间)和能评备案(或批复)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22日15时00分到2025年7月28日12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