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1,165.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

采购包预算金额:1,371,16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

1(宗)

详见采购文件

1,371,165.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 2025年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或 2025年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北商务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壁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详见响应承诺函)

(3)①供应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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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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