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和司库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和司库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和司库体系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50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财务核算与司库、材料共享平台加购与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和司库体系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和司库体系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
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3 BIP原厂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著作权证明,以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知识产权。著作权证明应包括软件产品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非BIP原厂供应商必须提供BIP
原厂的授权文件及BIP原厂的著作权证明,以确保其具备合法的代理或分销资格。授权文件应包括原厂对供应商的BIP授权书或对供应商该项目的BIP授权书;3.4信誉要求:(1)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2)不得被检察机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名单;(3)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5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情形;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
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7-2210:30:00到2025-07-28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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