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城金矿精矿脱水车间与矿石堆场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2

    一、项目概况
    新城金矿精矿脱水车间与矿石堆场建设工程,招标人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山东黄金矿管集团研究批准,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城金矿精矿脱水车间与矿石堆场建设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一)建设地点: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二)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新城金矿精矿脱水车间与矿石堆场建设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新建36米×30米精矿脱水车间、100米×32米矿石堆场大棚,精矿脱水车间内制作24米×16米精矿池,新建3台压滤机及其皮带机、渣浆泵、抓斗行车、低压配电柜等基础并负责设备(甲供)安装,完成工程配套的照明、避雷、接地、供暖、供风除尘等工程,包括现有30米×27米钢结构厂房及其他构筑物、建筑物的拆除,施工场地平整等,实际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三)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17,810,093.96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壹万零玖拾叁元玖角陆分),其中暂列金1,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增值税税率9%。总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未按照此税率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六)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满足其一即可:
    (1)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投标单位注册人员;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中标后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5.投标人信誉良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应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下列查询载体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 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1年至2024年中的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近年成立的新公司根据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7.投标人需出具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7-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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