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网信办机房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网信办机房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5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80L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1套 |
125000.00 |
125000.00 |
1200.00 |
40L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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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L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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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平台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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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MM泄压口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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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M泄压口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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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药剂 |
575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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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控制器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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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气指示灯 |
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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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启停按钮(带手自动转换) |
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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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光警报器 |
1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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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
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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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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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模块 |
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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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供应商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包括货物(含采购、交通、运输、安装)、劳务、管理、利润、税款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费:¥1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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