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能青青源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包装袋、吨包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1.1招标条件
陕西榆能青青源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包装袋、吨包袋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160轻质抹灰石膏内阀口包装袋,45万个;130轻质抹灰石膏内阀口包装袋,55万个;石膏基自流平内阀口包装袋,46万个;建筑石膏内阀口包装袋,65万个;高强石膏内阀口包装袋,15万个;吨包袋(1吨装),7万个。具体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项目交货期为:分批次交货,每批次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10日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位于:陕西榆能青青源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若制造商参与投标,则该授权书无效);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列供货业绩之一:⑴1份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包装袋(或编织袋)和1份单项合同金额≥5万元的吨包袋的供货业绩;⑵1份单项合同金额≥55万元的同时包含包装袋(或编织袋)和吨包袋内容的供货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为框架合同,则合同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合同结算发票复印件(结算发票金额不得低于上述对应合同金额要求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页、供货清单页等信息,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结算发票金额不清晰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供货业绩。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6、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从2025年07月22日1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