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旗县分公司(土左、托克托、武川、清水河)职工食堂框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旗县分公司(土左、托克托、武川、清水河)职工食堂框架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旗县分公司(土左、托克托、武川、清水河)职工食堂框架招标
2.2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2.4框架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或2025年08月25日(以后发生者为准)起12个月
2.5到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2.6入围家数:每标段入围1家
2.7报价方式:本项目按照单价进行报价
2.8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2.9限中原则: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限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当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取得综合得分最高即第一名时,则以标段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累计被推荐中标的标段数量达到规定的限制成交最多数量时,则该投标人在剩余标段的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经销商承诺书;
2.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市具有独立的仓库和冷库,提供能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均可:仓库和冷库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承诺在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呼和浩特市设立仓库和冷库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所投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如是经销商提供厂家合格证明(牛肉、羊肉、猪肉、鸡肉各提供一份);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关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如是经销商须提供厂家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至少提供米、面、油、牛奶、鸡蛋、调味品、速冻食品、五谷杂粮、海鲜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配套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页、供货明细等主要内容;
6.投标人拟派配送人员须具有医疗机构或防疫机构发放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提供3人的证书扫描件);
7.投标人须出具冷链运输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8日下午17:00……报名和获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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